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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继续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重庆劳动律师   网址:http://www.shxsvip.com/   时间:2015-06-01 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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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航集团继续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长江航运集团(以下简称长航集团)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企业集团,到1997年底,合并缴税期限已满。为进一步支持长航集团的发展,现将该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长航集团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名单附后),在1998年度由其母公司中国长航(集团)总公司在武汉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二、长航集团所属合并缴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制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动而变成非全资控股企业,经当地国税局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三、长航集团所属合并缴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税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会计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税局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章名附件长航集团所属合并缴税的成员企业名单单位名称地址1.重庆长江轮船公司重庆2.武汉长江轮船公司武汉3.芜湖长江轮船公司芜湖4.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南京5.上海长江轮船公司上海6.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武汉7.长江集装箱运输公司武汉8.南京华夏海运公司南京9.东风船舶工业公司重庆10.川江船厂四川长寿11.宜昌船厂宜昌12.青山船厂武汉13.江东船厂芜湖14.金陵船厂南京15.武汉电机厂武汉16.长航集团工程总公司武汉17.长江燃料供应总站及所属各站总站在武汉18.长江石油化工运贸总公司武汉19.长江航运物资总公司武汉20.武汉长江船舶设备公司武汉21.长江轮船总公司通讯导航公司武汉22.武汉江海船务公司武汉23.长江轮船总公司宜昌实业公司宜昌24.长江工业总公司南京25.南京石油有限公司南京26.上海长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上海27.上海长江国际船舶代理公司上海28.中国长江交通进出口公司上海29.中国交通进出口公司长江分公司武汉30.武汉长江海运有限公司武汉31.上海长航企业发展总公司上海32.中国长江进出口公司南京公司南京33.上海长航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3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武汉35.宁波长航船舶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36.中交长江燃料有限公司北京37.上海长集建材有限公司上海38.长航集团武汉置业总公司武汉39.长航武汉客运有限公司武汉40.中国长航重庆客运公司重庆41.武汉长江航运印刷厂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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